江山市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一期)-

零星I标、II标(第二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代理机构在国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录入过程中操作疏忽,错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万元填写为50万元,经向平台管理方正式申请,确认该系统后台对应参数无法进行修改。现郑重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载明的5万元为准,系统内的录入错误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   

一、原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8时45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日8时45分”。

二、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电子工程量清单均以本次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三、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全部内容以本次生成的版本为准,相关文件可在本次澄清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获取。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招标文件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江山市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