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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区贺东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贺兴大桥及接线工程)(SG1标段)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2.1 工程概况中:本次招标预算为2400万元。现更改为:本次招标预算为2074.5283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8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为2400万元。现更改为:工程量清单预算为2074.5283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路基、路面)的施工。现更改为: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路基、路面)的施工。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担任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现更改为:项目经理担任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其他:业绩:在满足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下,新增一个“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路基、路面)的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或成员提供均可)。现更改为:业绩:在满足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下,新增一个“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签约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路基、路面)的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或成员提供均可)。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24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现更正为:承诺提供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内容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澄清文件正文。
8.其他未涉及内容不做更改,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招标人: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