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贺村镇青塘尾村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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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87

一、项目编号:TY2025FZFCG-0703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贺村镇青塘尾村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内容及要求

1

江山市贺村镇青塘尾村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1

205960元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87202581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81817:30时,逾期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报名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827930分前

开标时间:20258279 30分

开标地点: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贺村镇青塘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57009708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青塘尾村

采购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15057044227(596932)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

监督部门名称:江山市贺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550146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