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天马街道稻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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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期 常山县天马街道稻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设计招标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完善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为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常山县天马街道稻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定标要素
投标文件以常山县天马街道稻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QZCF进行制作,具体详见附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本次修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故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3.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