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街道金坞村江玉公路征迁安置点(吕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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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街道金坞村江玉公路征迁安置点(吕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照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56%,上限9.23%)计取,规费为不低于4.6875%”。
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照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5.54%,上限6.76%)计取,规费为不低于6.95%”。
二、原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6日 9 时30分”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 月18日 9 时30分”。
三、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做更改。
招标人:江山市虎山街道金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