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石室堰干渠(九龙村段)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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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石室堰干渠(九龙村段)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交易公告

我单位 衢州市乌溪江和铜山源水利管理中心 定于2025 7  29 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A座5楼)公告的开标厅确定 衢州市石室堰干渠(九龙村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 柯城区石室乡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乌引工程灌区附属工程施工内容为: 石室堰干渠(九龙村段)提升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的1.改造巡查道路,采用麻石铺装+C25砼路面形式改造巡查道路512.5米,设置栏杆642.5米;2、渠道清淤,对渠道淤积段清淤疏浚100m³(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本工程审定预算价 874412  (含预留金4元)最高限价为  874412 (含预留金 4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计划工期 2 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资格要求

2.1(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承包人自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至承包截止日之间任意一次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承包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承包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5)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6)承包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 应用上公示。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9)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10)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包)。发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11)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1.2)为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1.3)不同承包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1.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1.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1.7)为本标段提供发包代理服务的;

11.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1.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承包资格的;

1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交易,采用CA技术。报价文件采取电子化编制通过衢州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交易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发包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天。发包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交易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承包意向保证金 1  万元整

缴纳方式:保证金采用承诺制。凡参与承包意向人,均视为同意发包文件中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若存在以下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换等情形,同意向发包人补缴。

1)承包意向人在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后撤销或修改其承包意向文件;

2)承包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意向人在发包确定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获奖文件(证明);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5)因恶意隐瞒等被投诉而取消承包资格的承包候选人;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29 09 时 30 分 ,在解密时间内由招标代理进行在线统一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确认投标人报价信息,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可登陆系统查询投标人报价信息(或可访问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上传的报价文件无法解密,发包人予以拒收。

6.2审定预算价编制依据及说明:参考依据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计价规则及省、市有关文件等,浙江省及衢州市2025年第5期造价信息等。安全生产措施费为20260.31元为不竞争费用。

6.3承包意向文件须按发包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承诺函,并按顺序编列。

1)包括承包意向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按格式要求盖章);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承包商的确定

7.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并充分理解招标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2报价在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商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整元,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7.3发包人根据报价得分计算办法,在有效报价中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且得分最高者为候选承包商(如果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果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抽签顺序:各承包商上传电子标书的顺序为序号),对得分最高的承包商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承包商投标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人员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无法查询或不符合规定的或存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被发包人拒绝的情形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退休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7.4如得分最高的承包商被拒绝的,则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7.5候选承包商公示2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承包商。承包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如采用保函的承包商应在与发包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6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7.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8发包人在成交公示前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候选承包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的)查询。候选承包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否则,发包人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

7.9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两个平台查询情况为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8.承包商报价得分计算办法

8.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分基准价。

按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8.2.报价评分值的计算:以评分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100)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9.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10.其他要求

10.1 承包意向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发包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2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合同价2%缴存(不计利息),缴纳方式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3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按月进度付款证书本期完成工程总金额的85%支付给承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如结算送审价低于合同价的,支付至结算送审价的90%;如结算送审价高于合同价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经工程结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验收合格期满年,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复检无质量问题后,扣除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10.4 涉及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予调整

10.5承包人应根据无欠薪工作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10.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年

10.7承包意向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违反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需补缴承包意向保证金,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10.8承包人应根据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履约期间积极促进本地农民就业。

10.9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1、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

2、报价文件格式(在附件中下载)

3、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4、图纸(在附件中下载)

发包人:衢州市乌溪江和铜山源水利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严女士  电话:0570-30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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