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贺村新城初中新建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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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贺村新城初中新建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更正公告

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与报价有关的取值要求: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35%,上限8.98%)计取,规费为不低于9.189%

3税金:按9%计取。

现更正为: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与报价有关的取值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6.13%,上限7.49%)计取,规费为不低于9.189%

3税金:按9%计取。

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做更改,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招 标 人: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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