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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4月14日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坛石镇上王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G-FZFCG-202500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1日
五、更正理由:采购内容及采购合同更正。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享食堂)运营所需的人员、易耗材料、燃气、服务及其他的日常开支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水、电、讯、物业、设备添置和日常维修等公共事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水、电、讯、不得用于本项目范围以外。其中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享食堂)因为使用380V 电供应灶具热能,经过调查比对,中标人每个月承担200元电费(暂定一年,如有需要根据上一年运营情况调整下一年电费) | 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享食堂)运营所需的人员、易耗材料、燃气、服务及其他的日常开支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水、电、讯、物业、设备添置和日常维修等公共事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水、电、讯、不得用于本项目范围以外。 |
2 | 合同(草案) | 二、合同金额及运行补助:1. 合同价(大写) 元,(小写)¥ 元。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最终按照江山市民政局、坛石镇人民政府和甲方的考核核定的运营补助资金拨付。2.民政拨付的餐费补助归乙方所有,不包含在合同价之甲方收到民政餐费补助后,一个月之内拨付给乙方。3,运营期内如民政政策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 二、合同金额及运行补助:1. 合同价(大写) 元,(小写)¥ 元。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2.民政拨付的餐费补助归乙方所有,不包含在合同价之内。甲方收到民政餐费补助后,一个月之内拨付给乙方。3,运营期内如民政政策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
(一)付款方式:运营经费甲方每年在江山市民政局、坛石镇人民政府和甲方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给乙方。如年度内上级部门有运行预拨款,及时拨付预拨款给乙方,最终补助资金,按照年底考核补助资金总额清算。 | (一)付款方式:运营经费甲方按照合同价,按年度支付,本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给乙方。如年度内上级部门有运行预拨款,及时拨付预拨款给乙方,餐费补助资金,按照民政考核餐费补助资金额拨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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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彩红
联系电话:15957014012(564012)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967008340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上王村
3、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坛石镇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4573135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清明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