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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同意。江山市锦绣大道8幢3026、3046、3047号商铺进行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江山市锦绣大道8幢3026、3046、3047号商铺对外出租,建筑面积为254.04㎡。
二、出租年限:出租年限为伍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出租用途:办公、培训机构等。
四、报名者资格条件: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报名。
五、竞价方式: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起始价为58400元/年,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以最高价者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报价尾数以百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标。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时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时均需缴纳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村委。 联系人:林王燕,联系电话:15857065876(695876)。
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5年4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开标,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现金用信封装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者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人中标后在3日内交清第一年全额租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6、其它相关内容见合同条款。
江山市清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