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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5]6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5年4月7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智造新城范围内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衢市智造[2025]2号 | 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巨高路以东,雁声路以北E-9-3#地块 | 66655 | 三类工业用地 | ≥0.6 | ≥30% | ≤20% | 50 | 1399.76 | 140 |
衢市智造[2025]3号 | 衢州智造新城东港北片区南山路以西Q-22-1#地块 | 3683 | 二类工业用地 | ≥1.38 | ≥40% | ≤20% | 50 | 110.49 | 12 |
衢市智造[2025]5号 | 衢州智造新城东港北片区天湖西路以西,重阳路以北Q-28-1#地块 | 20325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40% | ≤20% | 50 | 914.63 | 92 |
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土地产出 (万元/亩) | 亩产税收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衢市智造[2025]2号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300 | ≥320 | ≥40 |
≥1.93 |
≥274
|
衢市智造[2025]3号 | 纺织业 | ≥300 | ≥272 | ≥30 |
≥2.7 |
≥202
|
衢市智造[2025]5号 | 通用设备制品业 | ≥300 | ≥304 | ≥30 |
≥4.4 |
≥4700 |
三、地块其他要求
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工业项目规划条件》;工业项目其他指标须符合《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投入和产出效益指南(2020)》及《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的要求。
四、竞买资格和要求
凡通过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智造新城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受让人在衢州市智造新城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4月3日下午16时整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4日下午16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八、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市智造[2025]2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时30分、衢市智造[2025]3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0时、衢市智造[2025]5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0时30分(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衢市智造[2025]3号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地块内保留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102.83平方米,保留建筑物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资产总价值人民币607.15万元(大写:陆佰零柒万壹仟伍佰元整),土地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到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账户(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330683500156313310001000093,开户行:衢州市建行营业部),受让人未按上述约定时间支付以上款项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在约定交清之日起60日内仍未交清,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地块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受让人,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无异议,竞买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出让人提出任何异议。土地受让人在不动产登记前按规划及相关要求自行完成厂区附属设施等改建,以及保留建筑物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申报。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8楼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8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七)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十、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联 系 人: 金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70-8767631 0570-8767625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