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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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ZF24D46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分标准:

保供能力

在不可抗力事件时(如发生疫情、洪灾等)有强大的保供能力:经市级及以上商务局认证的得2分。 注:提供经市级及以上商务局认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

本项删除

2

第四章  评分标准:

分拣仓储场地

自有或租赁

1、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100㎡(不含)--300㎡(含)之间的,得1分。

2、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300㎡(不含)--500㎡(含)之间的,得2分。

3、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500㎡(不含)以上的,得3分。

4、分拣仓储场所内有冷库的加2分。

注:需提供场所图片相关证明材料,功能设置介绍材料编入技术文件,属自有产权的出示股权关系、产权证扫描件,属租赁的出示半年前租赁的有效合同扫描件以及转账资料扫描0-5分

自有或租赁

1、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100㎡(不含)--300㎡(含)之间的,得1分。

2、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300㎡(不含)--500㎡(含)之间的,得2分。

3、投标人营业场所或仓储面积在500㎡(不含)以上的,得3分。

4、分拣仓储场所内有冷库的加2分。

5、投标人在整理区、待装区、车辆停放区、仓储区配备有完整的监控设施加2提供设有监控设备位置的清晰彩图(注明对应区域)每个场所得0.5分,最高得2

注:需提供场所图片相关证明材料,功能设置介绍材料编入技术文件,属自有产权的出示股权关系、产权证扫描件,属租赁的出示半年前租赁的有效合同扫描件以及转账资料扫描0-7

3

第四章  评分标准:

项目人员

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中持有健康证(有效期内)的人数。

“50人(含)以下”的得1分,

“50人(不含)以上”的得2分;

注: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和投标单位缴纳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

拟派服务人员中,持有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得 0.5分,最高得2分;

注:每人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分,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

三、其他补充事宜以上内容以更正后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18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1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 0570-4815600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风控部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18782

4.使用单位名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姜赟

联系电话:17306702900

地址:江山市江滨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