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财政局(含下属单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废旧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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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处置一批废旧资产,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台式机、显示器、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家具用具等。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共有两个标的物,分别为江山市财政局机关废旧资产(标的物1)、江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废旧资产(标的物2),两个标的物分开竞标。标的物1竞拍起始价4500元,标的物2竞拍起始价8500元,竞价保证金500元,资产具体数量以现场勘察及实物交付为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于2024918—2024920日(830分至17时30分)到江山市财政鹿溪中路240号703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可查看处置物品。单位报名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竞买时间地点和竞买方式

竞买时间定为2024923上午9时。竞买地点:江山市财政楼会议室。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采用一次性填价方式竞拍,报名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三人),应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有相同报价,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者,投标前业主方设定保留价,投标价低于业主保留价的视作无效标,若中标后反悔或发现串标现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组织投标。若中标后放弃者,投标保证金没收。凡参加投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现场报价表,且字迹清楚,大小写一致,若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

四、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元整用信封现场提供装好,竞标现场缴纳,未中标者现场退回,中标人按要求付清货款和履行完搬离义务后无息退回。

五、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之后3日内缴清中标款,搬离标的物,并清理现场。搬离期间,不得损坏其它物品,否则按原价赔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3123

 

 

江山市财政局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