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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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一、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资信标评审依据稍作调整:
1.企业荣誉
原招标文件评审依据中:“如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分因素的,可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或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现调整为:“如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分因素的,可提供①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或②核准意见和可研审查意见的复制件或③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2.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原招标文件评审依据中:“1.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中标通知书复制件、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调整为:“1.提供①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②核准意见和可研审查意见的复制件或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③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④招标公告和⑤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时30分00秒”;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时30分00秒”。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现调整为:“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四、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江山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