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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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高家段)施工Ⅲ标段发布定标结果公告中的中标人为衢州市天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禹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在合同签订前备案资料核查过程中,发现联合体成员浙江禹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与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不符。
2024年7月29日,评标委员会对浙江禹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类人员”A类证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复评,复评结论为浙江禹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根据评标办法4.2.3“(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条款,其投标予以否决。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复评结果,现取消衢州市天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禹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中标人资格。我单位就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