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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EPC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36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衢江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美丽乡村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龙游平团线和现状320国道平交口,顺接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公路工程,经夏金村、莲塘村、西方村、划船塘村后,终点在衢江平塘村附近顺接现状320国道。主线全长约10.6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主线共设桥梁(含互通区主线桥)约2074米/14座(其中大桥1618米/5座,中桥368 米/6座,小桥88米/3座),下穿铁路U型槽(含框构)422 米/1处,天桥236.2米/4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0488万元,建安费约108590万元。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kN。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2.1标段划分: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2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和第EPC02标段。
2.2.2招标范围
2.2.2.1 第EPC01标段:起讫桩号为K0+521~K4+800(下穿铁路U型槽终点至彭家村)全长4.279公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线路基宽度33m,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断面布设:[0.75m(生路肩)+3m(硬路肩)+3x3.75m(行车道)+0.5(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5(路缘带)+3x3.75m(行车道)+3m(硬路肩)+0.75m(土路肩)];分离式路基半幅断面布设:[0.75m(土路肩)+3m(硬路肩)+3x3.75m(行车道)+0.75(左侧硬缘带)+0.75m(土路肩)]。主线路面结构面层采用4cm玄武岩纤维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cmSBS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up-20)+8cm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up-25);主线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36cm水泥稳定碎石,上路床 30cm设置清宕渣改善层。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桥梁约292.2米/5座(其中中桥260.2米/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南山垅水库桥采用预应力砼T梁),下部结构墩及基础采用柱式墩、桩基础;下部结构台及基础采用座板台(南山垅水库桥采用柱式台)、桩基础),小桥32米/1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结构台及基础采用U台、扩大基础)),被交路上跨主线天桥112米/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结构墩及基础采用柱式墩、桩基础;下部结构台及基础采用柱式台、桩基础),线外桥24米/1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结构台及基础采用U台、桩基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勘察设计任务: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工程等的定测详勘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动态设计)、交通组织方案、BIM的开发及应用、相关科研(如需要)和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
(2)施工任务: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及BIM的开发及应用、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2.3计划总工期:33个月。
2.2.3.1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1 个月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附属工程按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收到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预算)。
2.2.3.2施工工期:30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2.3.3绿化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2.2.3.4缺陷责任期:(1)公路工程: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绿化工程:12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2.3.5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相应任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或初步设计单位、或初步设计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联合体牵头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相关操作步骤请咨询软件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不允许投保,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如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导致投保异常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电子保单截止时间以保费到账时间(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59秒)为准。3.请投保人在投保后查看能否正常下载电子保函。)
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071230。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公示三天后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4.2 CA办理:
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
网址:https://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3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州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QQ:571132650;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0日9 时30分00秒;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6.4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补遗书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8.特别提醒
8.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投标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更新资料后需公示3天,请提前预留时间)
8.2 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衢江区美丽乡村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文苑路2号
邮 编:324000
电 话:0570-2290780
传 真:0570-2290780
联 系 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571-87023067
传 真:0571-87023067
联 系 人:孟先生
衢州市衢江区美丽乡村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