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告字〔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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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414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4年8月1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万田乡2023-12号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年)

建设时间(月)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柯区让[2024]17号

柯城区万田乡2023-12号出让地块

柯城区万田乡荷塘村境内

5808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1.5且≤1.7

50%

8712≤总建筑面积≤9874(计容积率面积),其中零售商业用房面积≤430

≤23

≥15%

40

24

935

280.5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4]07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时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出让地块内建筑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只能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自持10年后可整体转让。

2.出让地块主要建设“衢六味”中药材加工中心和衢陈皮文化研学中心,受让人要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创新型人才,推动柯城区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实施联农带农,共同富裕。受让人摘地后拟建项目须通过柯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业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并签订投资协议。

3.项目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次年起10年为履约评估期,前3年建设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税收分别达到20万元、22万元、24万元。后7年运营期的运营考核指标以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税收100万元为基数,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8%、税收每年增长3%。

受让人在项目运营考核期内,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考核数,应在次年5月31日前,向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支付35万元违约金;实际纳税总额未达到考核数,受让人应在次年5月31日前,向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支付相当于“缺额部分”金额的违约金(缺额部分=当年考核数-当年企业实际纳税总额)。若截止日前受让人未支付到位的,每逾期一日按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运营考核期内,受让人在任一年度完成当年税收考核指标,并累计完成以前年度纳税总额考核指标累计数的,柯城区农业农村局退还竞得人前期已支付的税收缺额部分违约金(不含滞纳金)。

4.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柯城区农业农村局给予受让人项目建设补贴436万元,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主体建筑按期开工,柯城区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兑现建设补贴218万元,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主体建筑的,向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支付218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期,主体工程按期结顶,柯城区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兑现建设补贴130.8万元。受让人未按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结顶的,向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支付130.8万元的违约金。

第三期,项目按期竣工验收,柯城区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兑现建设补贴87.2万元。受让人未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向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支付87.2万元违约金,并退回已兑现的全部项目建设补贴及产生的利息。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24499

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0-3020066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规划0570-308963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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