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山市中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公告日期:2024年0710

一、 更正人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中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C2024ZFCG-0606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五、 更正理由:招标文件更正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标段: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转账形式向采购单位缴纳2.8万元履约保证金,或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若选择保险保函的,其保函内容需注明:

1. 赔付金额2.8万元,七日内无条件先行预赔付;

2. 第一受益人为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转账形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无息返还。

2标段: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转账形式向采购单位缴纳8000元履约保证金,或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若选择保险保函的,其保函内容需注明:

1. 赔付金额8000元,七日内无条件先行预赔付;

2. 第一受益人为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转账形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无息返还。

1标段: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转账形式向采购单位缴纳28000元履约保证金,或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若选择保险保函的,其保函内容需注明:

1. 赔付金额28000元,七日内无条件先行预赔付;

2. 第一受益人为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转账形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无息返还。

2标段: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可通过转账形式向采购单位缴纳8000元履约保证金,或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若选择保险保函的,其保函内容需注明:

1. 赔付金额8000元,七日内无条件先行预赔付;

2. 第一受益人为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转账形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无息返还。

2

代理服务费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均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标段一按肆仟元计取,标段二按叁仟元计取,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②专家评审费由各标段中标单位平均承担,费用按实结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给代理机构。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均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分别承担,代理服务费均按陆仟元计取,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②专家评审费由各标段中标单位平均承担,费用按实结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其它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其余条款不变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18314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10楼

2、采购代理单位: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思蓓   

联系电话:15869068375(698375)     

质疑联系人:王晓燕

质疑联系方式:15005701019(541019)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6号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风控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18782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9楼

4、使用单位名称江山市中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57026824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