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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监管办:
为促进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4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严格落实“七个不准”
招标投标“七个不准”是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
(一)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
(二)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三)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
(四)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
(五)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
(六)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
(七)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三、落实招标人自主权
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推行“评定分离”。
四、科学业绩设置
(一)规范业绩数量。技术复杂项目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为一项。
(二)规范业绩条件。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指标要求(其中以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和技术指标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的5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业绩认定应按宜少不宜多、精简的原则确定证明材料,可仅以验收报告为准。
五、科学资信标分设置
(一)分值上限。资信标分值设上限10分。
(二)分类设置。视项目情况可设信用评价、优质工程奖、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职称等4项资信。
(三)分段设置。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0.5亿元以下,资信标设3分;0.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资信标不超过6分;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资信标不超过8分;5亿元以上资信标不超过10分。
具体要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信标分值设置参考》(见附件)。
六、科学技术标分设置
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采用新工艺的项目(以下简称“特殊项目”)以及大项目可以科学合理的设置技术评审内容。特殊项目认定执行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联合制定标准。大中小项目由住建部门根据相应标准认定,并动态调整。
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的技术标应按项目需求合理设置内容和分值,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一般不超过15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般不超过20分,且单项技术分不得低于70%,技术标得分取全体评标专家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中小项目或通用技术项目一般不设技术分、业绩分、奖项分,仅设3-5分信用分和95-97分商务分。
七、优化评标流程
采用技术标通过制,资信标只含信用评价的,当投标人超过15(含)家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先计算商务标得分与信用分之和,从高到低选择前15家并排序(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不合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家数(已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保持不变)。当中标候选人家数不足时,根据商务标得分与信用分之和分数进行相应递补。投标人不足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
采用其他技术标通过制和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次对投标人资格和资信标进行评审。投标人超过15家(含)的,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资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5家(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不足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以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确定排序,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家数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加大信息公开
扩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开范围。对资质、资格、业绩、荣誉奖项、人员职称、在建工程等影响中标的事项,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九、其它事宜
(一)本意见如与法律法规冲突,招标人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明确规定为准。如果法律法规修改的,招标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修改之后的具体明确要求进行招标活动。
(二)本意见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衢监管办发〔2023〕5号)同步废止。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信标分
值设置参考
衢州市营商办
2024年 5 月10日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信标分值设置参考
序号 | 资信类别 | 合同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
| 设置标准 | |||
0.5亿元以下 | 0.5~2亿元 | 2~5 亿元 | 5亿元 以上 | |||
1 | 信用评价 | 3分 | 3-5分 | 分值由招标人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A级得满分,B级得80%,C级得60%,D级得40%,E级得0分。 | ||
2 | 优质工程奖 | 0 | ≤1分 | ≤2分 | ≤2分 | 投标截止前5年以内;招标项目有创优质工程目标的才可以设置奖项得分,且得分奖项最高比质量目标高一个档次,如质量目标是地市级优质工程,则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得满分,如质量目标是省级优质工程,则国家级优质工程得满分;同一项目只计一个最高分。 |
3 | 类似项目 业绩 | 0 | ≤1分 | ≤2分 | ≤2分 | 投标截止前5年以内;各项指标(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使用功能等)可分段设置,起始指标不高于本次招标项目规格的40%,最高分的指标不高于本次招标项目规格的80%;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单个项目最高得2分。 |
4 | 人员职称 | 0 | ≤1分 | ≤1分 | ≤1分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职称。 |
5 | 资信总分 | 3 | ≤6分 | ≤8分 | ≤10分 | 同一工程项目2、3项不重复计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