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上方段)施工Ⅴ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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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上方段)施工Ⅴ标段(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上方段)施工Ⅴ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上方段)施工Ⅴ标段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衢江发改审设计202213号文(项目代码:2201-330803-04-01-8355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市衢江区芝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上方段)施工Ⅴ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主要治理河道4段,总长1538m。包括治理芝溪主流立模段河道长505m,对左岸水毁进行治理,并新建一座堰坝;治理芝溪主流严家段河道长327m,对左右水毁护岸进行治理;治理芝溪主流仙洞段河道长146m,对左岸挡墙设置护脚和灌溉渠道,并在下游左岸设置一道阻水坎;焦坑溪支流立模段河道长560m,主要治理两段水毁挡墙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额为 / 万元。

2.2本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水毁修复、护岸、机耕桥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  /  万元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5.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余项目组主要成员由联合体成员共同委派(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委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每家单位合计委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不少于1人)

4)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的要求,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公示三天后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

网址:https://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4年65日。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6 20  09 30 00秒。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5.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路以北求实路   地址: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 

以西(区水利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 王先生                              人: 李聪华

      话: 0570-3678056                        话:0570-8033087

      箱:     /                               箱:915482302@qq.com

202452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6

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执行。

7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浙江省水利厅原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8

根据衢监管办发【2022】9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提供《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