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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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标

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齐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标

开标时间:2024.5.10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4218.5312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37             否决投标文件数: 1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浙江勇峰建设有限公司

40371344

3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40374718

3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江山市冠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40381468

3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浙江开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377671

3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司

40361593

3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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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业人员情况(浙江勇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姓名

郑晓春

姜星森

邵仁峰

余彦霏

余潮辉

姚菊香

证号

2332021202322799/浙水安 B20210001901

 

高级工程师G3300357188

 

SGL20183303087

 

浙水安 C20230001353/SGL20233301915

 

SGL20193305208

 

浙水安 C20210000244/SGL20213301234

 

业人员情况(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姓名

吴丰

鲍少平

方桃仙

吴林

王娟

范林飞

证号

2332021202327035 /

浙水安 B20210002004

工程师B20125459

 

SGL20233300967

SGL20203301483 /浙水安 C20220000786

 

SGL20233302514

SGL20203301038/浙水安 C20220000261

 

业人员情况(江山市冠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姓名

毛健

徐静波

王平

蔡林杰

戴鑫

周梦轩

证号

2332018202307086/浙水安 B20190000027

工程师1610937506

 

SGL20173304331

 

SGL20203305754/浙

水安 C20210000707

SGL20213302812

 

SGL20193303536/浙水安 C20190000515

 

业人员情况(浙江开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姓名

洪莲梅

周浩浩

徐涛

周奕勍

杨宏春

梅胜辉

证号

2332021202334732/浙水安B20210001367

2332008202309027/工程师

1410931822

SGL20233300323

SGL20233300240

SGL20213301487

浙水安 C20210001480

 

业人员情况(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姓名

赵利红

姜雨土

张花平

张旭威

周贤

来文刚

证号

2332022202307662/浙水安 B20230001019

2332013202317401/工程师0320113

 

SGL20183301446

 

SGL20173307245/ 浙水安 C20190000123

SGL20223300131

SGL20173307278/浙水安 C20170000071

 

、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原因

浙江盘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公司在2011年5月27日成立,未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3.5.2条的规定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  5  12 日至2024  5  14  17:30。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6010225(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