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配套工程(一期)-先丰企业南侧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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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配套工程(一期)-先丰企业南侧道路建设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调整工期延误违约处理:将合同专用条款7.5.3条中“无上限”调整为“按合同总价分档累进计算:以合同总价为计费基数,400万元以下20%400万元-1亿元15%1-5亿元10%5亿元以上5%”。

违约金上限额度按合同总价分档累进计算,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5.1亿元,计算违约金上限额度如下:

 400万元×20%=80万元

10000400)万元×15%=1440万元

50000-10000)万元×10%=4000万元

5100050000)万元×5%=50万元

违约金上限额度=8014404000505570(万元)

  1. 调整商务评分办法:由原定的“从平均价下浮法、随机下浮率法、动态二次平均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调整为“从平均价下浮法、动态二次平均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

  2. 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公告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3. 开标时间及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绿发管廊有限公司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