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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江山市廿八都浔里村物业经济用房(民宿)需要对外出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江山市廿八都浔里村物业经济用房(民宿),位于古镇景区内东升桥东侧,东升路11号,占地面积 180 ㎡。地下一层地面二层,层高10米,配套9个房间,厨房,地下小清吧。按民宿规格全新装修,设施、设备齐全。现拟对外出租,租期5年,招租成交价为年租金,第一年租金于成交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交清。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每年租金在12月份前缴纳,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租金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起始价为11万元,投标质保金为2.75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工作时间段,到廿八都镇人民政府108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本次公开招租,单位报名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竞买时间地点及竞买方式
竞买人应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30前到廿八都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将投标保证金(2.75万元)用信封装好交于工作人员,本次招投标采用最高价者中标的方式,起始价为11万元并由业主在开标前设置保留价,用信封密封好。报价最高且高于等于保留价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业主保留价的无效。若投标人中最高报价未超过起始价则所有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以此类推,若3轮报价后仍然无人超过起始价则做流标处理,重新发布公告,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相同的几个抽签决定。
四、保证金
未中标者竞买结束后投标质保金现场退回;中标后反悔的,该中标人投标质保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五、其他要求
(1)承租人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活动,遵守委托方的各项制度,要接受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合法管理。
(2)经营所需的水、电费用自付;
(3)服从委托方的管理,否则委托方将根据承租人违反管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在承包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时需甲方协商同意方可进行;合同期满后所有装修的硬件设施不可拆除。
六、联系人及电话
廿八都镇浔里村:傅先生13587125616(635616)
廿八都镇交易中心:戴女士18767088668(758668)
廿八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廿八都镇浔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