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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4]46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智造新城范围内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建设周期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绿地率 | ||||||||
衢市智造[2024]41号 | 衢州智造新城东港中片区中关村大道以西、东港三路以北F-17-7#地块 | 13393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且≤2.3 | ≤40% | 计容建筑面积≥20089㎡且≤30803㎡ | 地上≤60m | ≥20% | 40 | 24个月(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2725 | 545 |
衢市智造[2024]42号 | 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规划三号路以南、曙光路以西搬西8#地块 | 6651 | 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5且≤1.6 | ≤40% | 计容建筑面积≥9976㎡且≤10641㎡(含菜场建筑面积≥2100㎡),其中零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320㎡ | 地上≤24m | ≥20% | 40 | 30个月(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661 | 133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4] 5号)、(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4] 6号)。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智造新城(受让人在衢州智造新城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6时整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下午16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市智造[2024]41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时、衢市智造[2024]42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时30分(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衢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4]5号)主要要求:
(1)该地块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需同时满足《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及其他相关约定,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载明其位置、面积。
(2)地块内需配套的变压器、垃圾点等按规范设置;结合建筑设置屋顶预留通信基站安装位置,在报批的方案总图上明确位置,并与铁塔公司做好衔接。
2.《衢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4]6号)主要要求:
(1)该地块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需同时满足《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及其他相关约定,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载明其位置、面积。
(2)地块内需配套的变压器、垃圾点等按规范设置;结合建筑设置屋顶预留通信基站安装位置,在报批的方案总图上明确位置,并与铁塔公司做好衔接。
3.《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特别约定》主要要求:
(1)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与图审、报批等工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综合验收。
(2)竞得人须自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柯城区黄家街道山底村经济合作社及黄家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山底村、黄家村经济合作社)签订《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房产回购协议》,并以此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依据。
(3)该地块项目建成后,由山底村、黄家村经济合作社部分回购,回购房总建筑面积2000㎡(山底村、黄家村经济合作社各回购1000㎡),其中一楼建筑面积占回购面积的30%-35%之间。回购房单价为1400元/㎡,回购总价暂定为2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具体详见《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房产回购协议》。回购房以相对独立集中为原则,确保各村回购房的整体性。
(4)竞买申请人在土地出让前须充分了解《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房产回购协议》(山底村)、《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房产回购协议》(黄家村)。
(5)衢市智造[2024]42号地块受让人结合本地块方案迁改灌溉水渠,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4.地块建设相关要求详见《衢州市东港中片区F-17-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衢州市高新片区搬西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8楼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8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七)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联 系 人: 金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70-8767631 0570-8767625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