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生活垃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标段2)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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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生活垃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更正的公告(第二次

公告日期:20241211

一、更正人名称: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生活垃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KCFZFCG202402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1118

五、更正理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标段2)

1.预算金额69.8万元

(标段2)

1.预算金额49.5万元

2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段1)

1.设备主要参数:注:标注★的参数需提供公告日之前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检验报告进行佐证。

(标段1)

1.设备主要参数注:标注★的参数需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检验报告或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公司官网宣传册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3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标段1)

1、评分标准:设备防腐性(客观分):拟投入设备采用的钢材至少经过酸洗+磷化+喷砂+电泳底漆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防腐性能,投标人或垃圾压缩设备生产厂家需提供本项目由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包含盐雾试验检测内容,检测结果:

钢材检测时间≥80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10分;

500小时≤检测时间<80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6分;

100小时≤检测时间<50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3分;

其余不得分。

试验要求:盐雾浓度5±2%, 试验溶液pH 值:6.5±2,试验温度:35±2℃,喷雾量1.0-2.0ml/h80cm²;最终试验结果为表面无锈蚀。

注: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报告需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进行核验,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无法验证不得分。

(标段1)

1、评分标准:设备防腐性(客观分):拟投入设备钢材底板采用的钢材至少经过酸洗+磷化+喷砂+电泳底漆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防腐性能,投标人或垃圾压缩设备生产厂家需提供本项目由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包含盐雾试验检测内容,检测结果:

钢材检测时间48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10分;

400小时≤检测时间<48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6分;

100小时≤检测时间<400小时表面无锈蚀得3分;

其余不得分。

试验要求:盐雾浓度5±2%, 试验溶液pH 值:6.5±2,试验温度:35±2℃,喷雾量1.0-2.0ml/h80cm²;最终试验结果为表面无锈蚀。

注: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报告需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进行核验,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无法验证不得分。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1814

00

2024年123114

00

六、其他事项:

所有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0-4695544

地址: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委 

2、采购代理单位: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毅涛   

联系电话:15905704131(544131)     

地址:江山市山海路24号10楼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上余镇镇纪委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4332018

地址:江山市上余镇兴余路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