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辉埠片 区 A2023-4 地块排水渠改造工程第4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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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K208期 常山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辉埠片区A2023-4地块排水渠改造工程招标补充文件(第四次)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完善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为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经县监管办批准,现对常山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辉埠片 区 A2023-4 地块排水渠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本次澄清只针对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进行修改,投标工具根据第二次澄清公告制作即可
2.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均更改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3.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