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HX-FZFCG-2024-006
二、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期地质超前预报、地质灾害排查及评估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1 | 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期地质超前预报、地质灾害排查及评估 | 项 | 1 | 930万 | 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1)和(2)要求之一,并同时满足资质(3)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设计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不少于300万的中型或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期地质超前预报或地质灾害排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再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依据】
注:中型或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认定以《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NB/T11012-2022)规定的为准,全文同。
4.项目负责人:
(1)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过至少1个中型或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期地质超前预报或地质灾害排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业绩。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为准。
(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现场获取(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座13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丽霞13967172715)。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4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4号开标室(原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150米))。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拾万元整(¥ 100000 .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195043725。联系电话:1396717271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核对。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江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66762059
地址:江山市碗窑乡碗窑村碗窑自然村1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67172715、1865886856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座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