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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24]36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35-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
衢江区35-3号地块 | 衢江城区,江滨西路以东,求知路以北 | 23484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等)、娱乐用地 | ≥1.3且≤2.0 | ≤40% | ≤45,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 ≥20% | 计容建筑面积≥30530且≤46968平方米 | 40年 | 5772(含人防工程) | 1155 |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竞地价”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证书有效期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选择公告信息/云上选地,进入衢州市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00至2024年12月2日17: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
衢江区35-3号地块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4日10:00。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24〕53号)。《规划条件》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前可向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衢江区35-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的规定:
1.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出让地块的给水、雨水、污水、电、气、道路等系统均由买受人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与主管线、主干道接驳(供电系统从开闭所或主干线接至出让地块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各项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电水气热“四表合一”建设的通知》(衢经信电力〔2016〕115号)的有关要求,需采用远传水表,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
3.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衢江区城区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衢江住建〔2023〕80号)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受让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实体封闭施工围挡施工,城区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3.0米,围挡上按文件要求设置扬尘控制喷淋设备。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号)的具体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必须符合衢州市市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道路必须硬化,设置车辆冲洗池、沉淀池,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开发项目“七牌三图”。
(三)根据《衢江区35-3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设定:
1.该地块防空地下室与邻近的衢江区31号地块防空地下室统筹建设。本地块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按照衢江区31号地块、衢江区35-3号地块合计的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计算:①新建居民住宅的,修建比例为9%;②新建其他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修建比例为6%。
2.根据《关于衢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号),建设单位应当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主体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
(四)地块建设管理要求详见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衢江区35-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地块人防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衢江区发展与改革局出具的《衢江区35-3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七)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八)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咨询电话: 丁女士(利用) 0570-3660019
陈先生(规划) 0570-383826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