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KC202410250122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34.358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2.05 %
(含)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775.7686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 1.54 %(含)”。
本项目设计要求一律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为
准,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硬性要求,设计方案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即可。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标:“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支付方式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备注 |
第一次付款 | 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 |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40% | |
第二次付款 |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 |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85% | |
第三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 | 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修改为: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备注 |
第一次付款 | 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 |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20% | |
第二次付款 |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 |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60% | |
第三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 |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95% | |
第四次付款 | 项目通过工程结算审计,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后 |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100% |
5、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电子招
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衢州市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