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1次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KC20241025012201

 

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34.358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2.05 %

    (含)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775.7686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 1.54 %(含)”。

  2. 本项目设计要求一律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为

    准,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硬性要求,设计方案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即可。

  3.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标:“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支付方式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备注

第一次付款

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40%


第二次付款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85%


第三次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

支付至合同价100%。


修改为: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备注

第一次付款

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

支付暂估合同价的20%


第二次付款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60%


第三次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95%


第四次付款

项目通过工程结算审计,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后

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100%


 

5、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电子招

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衢州市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