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龙洲街道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龙游县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总承包(EPC)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LYSG2023-241-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总承包(EPC)由龙游县龙洲街道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及龙游县C级危房加固工程-东华街道两个项目组成,均经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龙游县龙洲街道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307-330825-04-01-476692项目业主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龙游县C级危房加固工程-东华街道,项目代码:2307-330825-04-01-199983,项目业主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龙游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龙游县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总承包(EPC),由龙游县龙洲街道城区国有土地C级危房维修加固工程及龙游县C级危房加固工程-东华街道两个项目组成。共涉及龙洲街道加固面积175080.99平米,东华街道加固面积14876.97平米。(具体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明确实施的范围为准)。

2.3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16127.82万元(龙洲街道为14664万元,东华街道为1463.82万元),本项目审定概算价11023.0765万元(龙洲街道为9851.0419万元,东华街道为1172.03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建安工程最高限价)9291.6925万元(龙洲街道8319.4061万元,东华街道972.2864万元);设计费(包含杆线迁改设计费及危房解危设计费)181.0155万元(龙洲街道157.9023万元,东华街道23.1132万元);设计采用专利技术使用费295.1947万元(龙洲街道272.0759万元,东华街道23.1188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按照建安工程费的2%计取。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53.7366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2.5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详见附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计划总工期: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2.7.1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2.7.2施工要求:从现场签发开工令起4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直至通过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移交并办理完毕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整体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设计满足以下资质“(1)”或“(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需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人员要求:

  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的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级注册建筑师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①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②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

    b、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3. 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配备人数

资格要求

到位时间要求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1

壹级注册建筑师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设计专职人员

4

/

/

1

设计负责人

1

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2

建筑设计人员

1

注册壹级建筑师

3

电气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4

给排水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施工专职人员

10

/

全过程

1

施工负责人

1

国家注册建筑工程级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全过程

2

技术负责人

1

建筑类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全过程

3

施工员

3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全过程

4

安全员

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全过程

5

质量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全过程

6

材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全过程

7

资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全过程

造价工程师

1

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不要求签到

注:以上岗位人员不可兼任,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2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3.3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即施工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份(2023年9月份)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能扫码验证或提供可查询的网址,社保证明资料提供人数与扫码验证人数(或网查人数)不一致的以扫码验证(或网查人数)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有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4.标方式

公开,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6.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6.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6.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1023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3缴纳方式

6.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6.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6.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6.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6.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40900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70-70228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华昌大厦8楼

联系人:徐俊  

电话:13515706955   

电子邮箱:11755632@qq.com

县监管办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0-7266270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