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瀫智慧产业园(二期)第2次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致各投标申请人:

龙游瀫智慧产业园(二期) 项目编号:LYSG2023-219-192 ,根据招标文件1.10.3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2号补遗书。

  1. P5页“3.1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修改为:“3.1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2. P12页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8分,资信标评分6分,信用评价评分4分,商务标评分82分。”修改为:“技术标评分8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82分。”。

  3. P34页“总分=技术标评分8分+资信标评分6分+信用评价评分4分+商务标评分82分。修改为:“总分=技术标评分8分+资信标评分10分(包括资信部分评分6分及信用评价评分4分)+商务标评分82分。”;资信标评审“(一)资信标评审”修改为:“(一)资信部分评分”。

  4. P38页“经评委评审后,投标人的技术和资信得分合计值高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资信和技术总分值的70%(含)且诚信评价得分>3分的,其投标报价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修改为:经评委评审后,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和资信标评审得分合计值高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资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总分值的70%(含)且信用评价得分>3分的,其投标报价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5. P132页附件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2、我单位承诺我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等情况,如有隐瞒的,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修改为:“2、我单位承诺我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6. 对原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带“★”号或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参数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施工时根据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执行。

    其余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龙游县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