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龙游段)涉铁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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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LYFW2023-202-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6 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龙游段)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 46 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衢发改审〔2020〕134 号)批复,项目代码:2019-330800-54-01-829331,项目业主为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受业主委托,本次招标人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46 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龙游段):本项目起点位于龙游湖镇,终点位于衢江全旺镇,S315主线全长41.136km,其中龙游段33.800km。本项目龙游段设置一条湖镇连接线全长5公里。

  涉铁路段(龙游段),主要包含四个段落:(1)S315主线上跨浙赣铁路,里程桩号为K2+804~K3+482,段落长度678m;(2)S315主线下穿杭长高铁,里程桩号为K3+612~K3+678,段落长度66m;(3)湖镇连接线下穿杭长高铁,里程桩号为L1K2+330~L1K2+406,段落长度76m;(4)湖镇连接线上跨浙赣铁路,里程桩号为L1K4+079~L1K4+771,段落长度692m;路段全长约1.512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上跨浙赣铁路和下穿杭长高铁相关的桥涵工程、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防护工程、U型槽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估算总金额约为32109.6万元,建安费约为21995.9万元。

  其中,湖镇连接线将根据县政府建设时序安排,按“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社阳互通至杭金衢高速公路龙游港互通连接线工程”名称立项先行实施,即涉铁路段(3)、(4)段落与(1)、(2)段落将根据实际情况,分两个项目审查和报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社阳互通至杭金衢高速公路龙游港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起点接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社阳互通连接线终点,路线向北在社阳溪西侧布线,下穿杭长高铁,然后上跨浙赣铁路和315省道,并设置互通与315省道相连,路线终点位于湖童公路与湖镇连接线的交叉口处,线路走向与46 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龙游段)的湖镇连接线基本一致(起终点略有偏差),共设置桥梁3座,其中涉铁桥梁2座。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次招标仅为涉铁路段的勘察设计招标,其他非涉铁路段已完成招投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 KCSJ-01 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涉铁部分:

  ①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隧、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公路机电、智慧公路、景观绿化、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所有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

  ②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若有)、先行项目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社阳互通至杭金衢高速公路龙游港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涉铁安评咨询报告(若有)、施工招标图纸(包括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配合招标人做好施工招标及施工图变更等全部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单位负责将设计成果报送至铁路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铁路主管部门的审批批复。

  2.3编制周期:

  (1)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经发包人批准后20天内通过地勘(按定测、详勘要求开展)外业验收并提交地勘报告送审稿(按需提供份数);

  (2)地勘外业验收通过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按需提供份数);

  (3)根据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稿;该阶段积极配合涉铁安评单位向铁路主管单位汇报并通过审查取得意见。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

  (5)根据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和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报批稿;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标段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初步设计文件批复7日内提供施工阶段征地拆迁图;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9)后续服务起讫时间:从交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有下列资格及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资质甲(I)级[或铁道行业(桥梁、电气化、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及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资质甲(I)级[或铁道行业(桥梁、电气化、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5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进入主体登录查看CA锁办理指南。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24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07 日09 时0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389号    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5757068172                            电话:18757033272

  2023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