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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5月25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3-0085
二、 招标项目名称:江山市山溪蓬电站、木西坂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江山市山溪蓬电站、木西坂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项 | 1 | 65.50万元 |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4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地址为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00秒;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账号:19760101040002210。联系电话:0570-488159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7时3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核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57007
传真:/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757009562
传真:/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文教西路5号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62578
传真:/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文教西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