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告字〔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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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310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202366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花园街道2023-2号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

年期

(年)

建设时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柯区让[2023]10号

柯城区花园街道2023-2号出让地块

柯城区花园街道,徽州街以南,衢化东路以东,纬五路以北、白沙溪以西

67295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1.5且≤1.9

≤45%

100943≤总建筑面积≤127861 (计容积率面积),其中零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9500

≤24

≥10%

40

28

15450

3090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3]05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365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时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该出让地块规划建设汽车综合体,受让人应积极发展汽车类主营业务,汽车综合体综合验收后3年内须引进品牌汽车4S店和新能源汽车直营店不少于20家(具体为高端汽车品牌6家,即保时捷、玛莎拉蒂、雷克萨斯、讴歌、英菲尼迪、进口大众;新能源汽车品牌25家,即特斯拉、哈弗、奇瑞、长安、五菱、欧拉、吉利、极狐、高合、爱驰、腾势、极星、睿蓝、凌宝、飞凡、智己、大运、国金、朋克、百智、蔚来、小鹏、理想、零跑、天际,共计31家,须引进上述品牌不少于20家,其中高端汽车品牌不少于2家);品牌汽车2级店不少于10家(具体为奥迪、红旗、日产、凯迪拉克、宝马、进口丰田、进口本田、进口日产、天美、凯翼、新日、新特、欧亚行、依维柯欧盛、全顺,共计15家,须引进上述品牌不少于10家)。汽车综合体整体入驻汽车品牌不少于30家。品牌汽车4S店、新能源车直营店、品牌汽车2级店的配置标准具体以厂家授权书为准。

2.项目正式运营前,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0%须由受让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只能办一本不动产权证。市场经培育发展后,汽车综合体运营达到一定程度的,即入驻汽车品牌达到20家的须一个品牌一个门店,给予释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入驻汽车品牌达到30家的须一个品牌一个门店,再给予释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最终自持比例不少于项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20%(项目地下开发空间非人防部分必须自持)。

3.因产业发展需要,项目可分割销售部分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仅限于第一层,第二层及以上部分最小分割单元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平方米,如因项目建筑方案限制,部分边套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区域,可按实际确权登记),分割区域须有明确的分割标志和物理空间,具体以资规部门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4.受让人与资规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8个月内,汽车产业集聚区须正式开业,开业时入驻汽车品牌须达到20家以上(不包括二手车)。

5.汽车综合体沿衢化东路外立面须采用整体幕墙泛光照明,展示面积为沿衢化东路建筑外立面面积的70%以上。

6.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柯城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签订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2023-2号出让地块(汽车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已签订的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2023-2号出让地块(汽车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7.该出让地块为带建筑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报批和建设。

8.竞买人在取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0日内衢州市柯城区就本项目注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实缴5000万,其余部分在项目投入运营之前实缴到位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47186

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0-3020066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规划0570-308963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