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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勘察及基坑监测入围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要求为: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资格(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资格以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3.1.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3.1投标人要求为: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资格(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资格以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3.1.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余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