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台州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暨孵化支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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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

建设单位根据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就本项的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荷路2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先生,0570-877300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570-3380568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概算金额:约798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作资格无效处理。

三、反馈意见的送达

请各供应商将反馈意见在2023年4月3日前将反馈意见送至代理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各供应商反馈意见编制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意见征询稿》,同时将意见征询稿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后续供应商也可根据网站上的意见征询公告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四、采购需求调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采购需求基本内容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等内容;

5、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6、各供应商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填写,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报价应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硬件及软件,主要包括:软件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安全设备、信息硬件、集成服务等。

7、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

五、附件列表

附件1采购需求基本内容

附件2“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收悉函

附件3采购需求具体建议

附件4:询价报价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