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柯城区七里至石梁段公路工程SG标段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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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柯城区七里至石梁段公路工程SG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第二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款和第2.2款的规定,招标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第一号补遗书提供的百度网盘链接中的工程量清单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有什么区别?

   答:第一号补遗书提供的百度网盘链接中的工程量清单删除原来招标文件中固化清单5.1工程量清单中102-1竣工文件。

2、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投标截止日信用评价结果应附哪一期?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完善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25日

2、修改招标文件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中的工期单位

“工期:      ”修改为“工期:     日历天”。

3、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 条“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本次补遗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