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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
一、更正人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2023-2024年度建设工程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WZFCG2023010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28日
五、更正理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标评分细则:项目团队成员评分内容、第五章合同协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2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更正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标评分细则:项目团队成员评分内容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其他技术人员具有测绘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上述项目团队成员在江山缴纳养老保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其他技术人员具有测绘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
2 | 第五章合同协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2点 |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天500元计算,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也在合同工期计算范围。因雨天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天500元计算,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也在合同工期计算范围。因雨天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测绘任务的,二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
3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 | 2023年4月3日9时00分 |
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 2023年4月3日9时00分,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
六、其他事项:
以上所有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晨豪
联系电话:0570-4692687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东岳路498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63007
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联系人: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4221626
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