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智慧新城供水配水厂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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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智慧新城供水配水厂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智慧新城供水配水厂工程工程已经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3-330800-04-01-172525,项目法人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代建方)为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衢州市智慧新城智慧大道以西、电子科技大学以南、常山港以北。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5m³/d配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915平方米,其中地上485平方米,地下430平方米;新建DN1400输水管道103.5米、DN1200管道150.5米。购置阀门切换和分区计量系统10套。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工程。工程投资概算约2532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图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阶段服务等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与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消防、室外给排水、泵房设备安装、分区计量设备、自控系统、变配电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

2.4工期:

2.4.1建设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要求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取得审查合格书)。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联合体),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企业: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还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养老保险交纳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3.2.4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也不得有在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担任以上身份。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二家,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等:

组别

序号

岗位

提供证书人数(人)

具有的资格要求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设计组

人员

1

设计负责人

1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建筑类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驻地设计代表

1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组人员

1

施工负责人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

技术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采购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施工员

1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

安全员

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

质量员

1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7

资料员

1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8

造价负责人

1

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9

材料员

1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

2、上述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外,其他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3以上标注★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可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5、职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下列①或②或③即可:①纸质职称证书(同时提供获得职称文件网络查询网址);②职称评定文件(同时提供获得职称文件网络查询网址);③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评标阶段将进行网络查证,如需查询密码的投标人须准确提供;如无法网查的,必须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上必须具有发证部门印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职称证书发证部门一般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必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职称评定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也不得在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中担任以上身份。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和驻地设计代表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4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CA办理入口”或登录网址: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1212日16:30时。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1229日09 时30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jyzx.ggzy.qz.gov.cn/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1号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0-8020509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招贤里1号        

联系人:  王强                      

电话:  0570-3022673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