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家地村茶产业提升工程-裴家地生态茶园综合体装潢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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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裴家地村茶产业提升工程-裴家地生态茶园综合体装潢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上级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山市保安乡裴家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保安乡裴家地村生态茶园综合体

2.2建设规模江山市保安乡裴家地生态茶园综合体装潢,装修设计面积914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463平方米、二层面积286平方米、三层面积165平方米。另配套景观面积约400平方米。

2.3本工程投资概算总造价为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批复范围内裴家地党群中心改造茶产业展陈装修工程方案设计策划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装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根据裴家地党群中心的建筑基础资料及相关功能要求,完成以下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策划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内容应包括:详细平面系统图、立面图、主要剖面图、标准节点图、硬装细部节点大样、机电末端点位图(不含管线图,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空调,给排水,音响监控等)、门窗表、装饰材料选型清单。所有设计成果应符合装修条件、有关国家装修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

2)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所涉及本工程的相关材料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边界界限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描述为准)

4)项目移交及技术服务:项目达到移交要求后按时交付招标人。

5)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等管理工作;①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相关检测;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工程施工人员保险的购买。

6)从设计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可纳入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投标人收取总包配合费(与招标人协商)。

2.5建设总工期:60日历天(含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修改至发包人同意;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管理标准(目标):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6.2施工质量标准(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下列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3.1.1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具备符合3.1条款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

②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施工一家,设计一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且须与各投标人的资质相适应。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17日至2023年11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书复印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东岳路690号6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万伍仟元整25000.00),在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24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人:江山市保安乡裴家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江山市保安乡

    邮    编:324100

    联 人:王先生

    电    话:138670090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东岳路6486

    邮编324100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3867005742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