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边镇爱丰村路口、东山村白涓山自然村7号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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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塘边镇决定公开出租爱丰村路口、东山村白涓山自然村7号土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爱丰村路口房屋(生产管理用房),1层砖木结构,层高约3.8m,建筑面294.40(请自行踏勘,以实际面积为准),第一年租金起拍价2061元整,每年递增3%竞租保证金500元整,租期5年。

2、东山村白涓山自然村7号土地(安坛达坞粮站土地),土地面积为3042(请自行踏勘,以实际面积为准),第一年租金起拍价3498元整,每年递增3%竞租保证金800元整,租期5年。

二、竞价方式

本次招投标采用最高价者中标的方式,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价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中最高报价未超过起价则所有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以此类推,若轮报价后仍然无人超过起价则做流标处理,重新发布公告,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相同的几个抽签决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23年11158点30分至2023年1117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报名。报名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15805705258/785258

3、竞价时间:2023年1120830分。

4、竞价地点: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均须提供:个人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单位报名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报名成功后,领取交易资料一份。交易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的交纳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以现金的方式用信封封好交给工作人员,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保证金现场退回;中标者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其他要求

1、租金上交方式为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付清。以后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在公告期内,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可自行到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承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承租的对象及范围。参加竞价承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承租房产的一切情况。

3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生产、经营事项,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并收缴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且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如营业税、所得税、水电费等。

5承租方中标后,在其承租的用房或土地原则上限于中标者本人使用,不得自行转租,如需转租,需经出租方同意。未经同意,一经发现,视同违约,合同即行终止,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享有使用权,但装潢、搭建、改变结构等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申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理。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改变、破坏原状,不得破坏消防设施、水电线路,且不得遮挡室内相关的检查维护装置。

7承租方应爱护所租赁的房屋及相关场地,若在生产、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8承租方应保证所租土地周围环境整洁,不乱堆放物品,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注意防火安全及保护周边绿化等。

9在租赁期间,如因城建、公路扩建或规划需要拆建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调整等,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退出用房或用地。租金按实际租赁年月予以核退。其改建、搭建、房屋装潢等一切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