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投诉处理决定书
衢监管办投处〔2023〕2号
投诉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西溪世纪中心3号楼12楼,法定代表人:晏珏。
被投诉人:1、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住所地: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333号,法定代表人:王继明。2、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工程咨询分公司,住所地: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法定代表人:余小文。
项目名称:衢州市智慧新城青年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诉事项: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泛华公司项目负责人杨运献为2021年8月3日投标的江三社区留用地项目监理的中标总监,项目至今仍处于在建状态,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第二中标候选人信达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1.4.3条对投标人的规定。投诉主张: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基本情况:衢州市智慧新城青年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于2023年3月6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招标人为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工程咨询分公司。经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泛华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简称:求是公司),公示期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求是公司于3月10日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于3月13日作出书面回复。求是公司于3月14日向我办投诉,我办于3月15日受理投诉并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明:一、泛华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附有项目负责人杨运献变更的业主证明材料,无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材料。通过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及函询杭州滨江区江三社区留用地监理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杭州滨江区住建局,无该项目负责人杨运献备案信息。二、信达公司因在项目监理中未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未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等,于2022年12月16日被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①泛华公司投标文件②网页查询截图③滨江住建局回复函④信达公司行政处罚网站查询截图⑤招标文件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监理负责人或监理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业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二)】;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
经核实,在投标截止时间泛华公司中标负责人杨运献无在建监理项目;泛华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附有项目负责人杨运献变更的业主证明材料,无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材料。通过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及函询杭州滨江区江三社区留用地监理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杭州滨江区住建局,无该项目负责人杨运献备案信息。由此,泛华公司无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材料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4)投标人或其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住建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信达公司因在项目监理中未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未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等,于2022年12月16日被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因此,该行政处罚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情形。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投诉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投诉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衢州市监管办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