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智慧新城青年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衢州市智慧新城青年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澄清文件(一)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施工业绩)中涉及的“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自2018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公开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自2018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公开招标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条说明中增加:以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第1条修改为若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交纳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设计方交纳,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或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