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告字[2023]2号(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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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市智造[2023]5号地块人防设施要求补充说明的公告
衢市智造[2023]5号地块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绿岛南路南侧、霞飞中路东侧、盘龙北路北侧、通泰路西侧G-41-1#地块,已于2023年1月17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公告(衢市告字[2023]2号、衢市须字[2023] 2号)。经研究,决定对该地块人防设施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 号),建设单位(个人)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主体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
特此公告。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