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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3]2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年2月8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智造新城范围内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月)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衢市智造[2023]5号 | 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绿岛南路南侧、霞飞中路东侧、盘龙北路北侧、通泰路西侧G-41-1#地块 | 132934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教育用地 | >1.0且<1.65;其中,G-41-1-1#区块容积率≥1.0且<1.18,G-41-1-2#区块容积率>1.0且≤1.9,G-41-1-3#区块容积率>1.0且≤2.18 | ≤35%;其中,G-41-1-1#区块建筑密度≤35%,G-41-1-2#区块建筑密度≤30%,G-41-1-3#区块建筑密度≤30% | >132934㎡且<219341㎡G-41-1-1#区块:建筑面积≥61048㎡且<71614㎡;其中,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3200㎡,酒店地上建筑面积≥14500㎡且≤15000㎡,零售、餐饮类地上建筑面积≥12400㎡且≤14500㎡(含配套物业),娱乐康体类地上建筑面积≥13600㎡且≤16000㎡ ;地下建筑面积≥13500㎡(允许开发地下商业,除地下人防工程以外的地下空间计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金评估)。G-41-1-2#区块:建筑面积>32084㎡且≤6095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9659㎡,商业用房(含配套物业)建筑面积≥1100㎡且≤1300㎡;G-41-1-3#区块:建筑面积>39802㎡且≤8676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768㎡,商业用房(含配套物业、居家养老)建筑面积≥2800㎡且≤3000㎡;地下空间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住宅储藏间等可不计容。
| ≤75m(住宅高度≥10m);其中,G-41-1-1#区块建筑控制高度≤75m,G-41-1-2#区块建筑控制高度≤60m(住宅高度≥10m),G-41-1-3#区块建筑控制高度≤75m(住宅高度≥18m) | ≥30% ;其中,G-41-1-1#区块≥30%(幼儿园绿地率≥35%)、G-41-1-2#区块≥30%、G-41-1-3#区块≥30% | 商业40年,教育50年,住宅70年 | 40 | 34430 | 6886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2] 02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智造新城(受让人在衢州智造新城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线下公开摇号”的拍卖出让方式。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3年2月7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衢市智造[2023]5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时30分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线下公开摇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该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为出让起始价的130%(44700万元),当竞买人网上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提示所有竞买人(含投报上限价格的竞买人)是否接受上限价格并确认参加摇号。若仅有1个竞买人确认接受上限价格并参加摇号的,则直接确定其为竞得入选人;若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确认接受上限价格并参加摇号的,则进入线下公开摇号程序确定竞得入选人。
2.本项目为带设计方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受让人必须严格遵守《衢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造新城)[2022]02号)(以下简称《规划条件》)、《东港凤凰小镇缤纷水街项目策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投资等要求开展优化深化设计,并报送优化深化设计后的规划总平图、鸟瞰图、建筑效果图、商业建筑室内功能图、节点详细方案、夜景效果图等详细设计方案至智造新城管委会及资规等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通过后才允许推进下一步正式设计,资规、住建等部门对照土地出让相关要求对报批方案进行审定,并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受让人应充分清楚并了解相关方案审查、报批等所可能发生的时间影响,因方案审查、优化、修改、报批可能造成的项目延期责任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须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优化深化设计方案、规划总平图、鸟瞰图、建筑效果图、商业建筑室内功能图、节点详细方案、夜景效果图等详细设计方案)提交智造新城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审查,受让人不得以方案审查未能及时通过为理由提出项目建设的延期要求。
3.项目建设内容:①住宅;②幼儿园;③酒店、婚庆乐园、科技艺术馆、水主题乐园、水主题餐馆、娱乐汇、体育中心、冒险乐园、水上平台、梦幻乐园(以上简称自持商业项目);④G-41-1-1#地块的室外休闲活动区;⑤项目地块北侧约64亩花镜公园(简称花镜公园)等。其中,幼儿园(9班)用地面积≥46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须按照《关于衢州市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整改方案的备忘录(2019年)》的相关要求进行装修、设施配建标准建设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4.自持商业项目相关要求:自持商业项目的不动产权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本项目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除外)、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受让人自行承担商业项目的招商、品牌引进、装修费用等;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中的酒店、科技艺术馆、水上平台的最小单元须以栋为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其它自持商业项目可按照规划审批的最小单元办理不动产登记。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G-41-1-1#、G-41-1-2#、G-41-1-3#三个区块可分开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5.受让人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智造新城管委会签订《东港G-41-1#地块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受让人须自签订《东港G-41-1#地块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智造新城管委会缴纳项目“最低投资额”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以及开业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可以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期限不低于46个月,保函不计息),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缴纳部分的万分之五向智造新城管委会缴纳滞纳金。
6.智造新城管委会可以指定国资公司购买部分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和部分住宅。
购买部分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时间为5年自持运营期限到期后一个月内,购买住宅时间为住宅符合预售条件之后。具体购买面积、购买项目,根据经营和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自持商业项目购买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
自持商业项目按地上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6000元/平方米,最低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购买(附带赠送其主体对应的地下使用空间、地下车位、运营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等);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8900元/平方米购买。
7.受让人须在智造新城辖区内成立全资商业运维公司负责自持商业项目、G-41-1-1#地块的室外休闲活动区域项目和花镜公园项目的运维管理,运维期自上述三个项目全部开业(开放)之日起5年。
(2)运维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绿化养护、日常保洁、亮化效果、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
(3)智造新城管委会按照《东港G-41-1-1#地块和花镜公园运维管理考核补助办法》对商业运维公司给予补助。
8.该地块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备案均价(即使全装修也不不突破此价)不高于13000元/平方米,备案最高价不高于14500元/平方米;第一次预售满12个月后,新申请预售的备案价格可按照年度涨幅不超过4%进行调整。普通小型车位(无产权)不高于10万元/个;超规模小型车位(俗称子母车位、无产权)不高于13万元/个;储藏间等附属用房(无产权)不高于4000元/平方米(套内面积)。
9.花镜公园项目“最低投资额”≥2000万元。包括:公园设计、景观绿化、道路、路灯、设施、渠道、灯光、公园经营管理房(包括室内装修)、乌引干渠纪念馆(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不包括室内装修)、公厕、休闲运动等公共配套设施、监理、税费等工程建设涉及的所有投资。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8楼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8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联 系 人: 金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305706299 0570-876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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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