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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瀫智慧产业园(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SG2023-005-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游瀫智慧产业园(一期) 已经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赋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9-330825-04-01-707967。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龙游县龙游湖核心区。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技术创新研发配套办公楼(5层)主要功能为:展厅、办公;2#专家楼和人才公寓(9层)主要功能为:餐厅、宾馆、公寓;3#-5#技术创新研发中心,主要功能为:科研办公用房、展厅、会议室;6#创新培训共享中心(9层)主要功能:办公、展厅;7#会展中心(2层)主要功能:报告厅、展览空间;1#地下室(地下一层)主要功能: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2#地下室(地下一层)主要功能: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厨房。总建筑面积约154328㎡(地上约122378㎡,地下约31950㎡),建筑高度≤41.9米,容积率为1.2。其中1#技术研发创新办公楼为钢结构类型,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地上5层,地下1层;其余单体均为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投资总概算约1030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0752.3153万元【含暂列金1700 万元(税前),暂估价311.1310 万元(税前)】。
2.3招标范围:标段范围施工图纸内所有的建筑、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消防、弱电、幕墙等(不限以上内容)施工总承包,以及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的总承包管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与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以开工报告签署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并要求5#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和6#创新培训共享中心通过“衢江杯”优质工程评审,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创“衢州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2.6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2】76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要求的独立法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③自/年 /月/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④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鼓励央企、地方国有企业与龙游县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龙游县内具有一级建筑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选派;
⑤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企业最多允许三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超过三家以上的以投标保证金最早转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或最早购买投标保函的前三家有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要求:
①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三)其他:
3.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4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 岗位 | 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 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 |
3 | 质量负责人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1 |
4 | 质量员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1 |
5 | 安全负责人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1 |
6 | 安全员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2 |
7 | 施工员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4 |
8 | 材料员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1 |
9 | 资料员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1 |
备注: 1、以上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列入,并附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书及三类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并在投标截止3个月前注册或变更至本单位的证书及网站截图,并承诺在本项目竣工前不予更换或离职的承诺书。 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按住建部“建市【2015】20号”文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包括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负责制)予以认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及实际情况,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所在企业劳动合同佐证,均予认可。 3、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换人员属违约行为。 |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含)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9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6.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6.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6.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3缴纳方式
6.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6.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6.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6.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6.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10 时00分 。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同庆路6号(端礼二区 C3)63幢302室 |
联系人: 王工 |
电话: 13575675866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环河步行街213号 |
联系人:郑工 |
电话:13357020322 |
电子邮箱:178188577@qq.com |
县监管办联系人:魏女士 |
联系电话:0570-7266270 |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