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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龙游油库地坪硬化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本次发包的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工期要求为 5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最高限价为188.0392万元(含暂列金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龙游油库地坪硬化项目,主要包括路床(槽)整形、水泥混凝土(地坪硬化)、路床(槽)整形、安砌侧石等,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工程最高限价188.0392万元(含暂列金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 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含)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
4、投标截止日未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四)以上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外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190102/d93f8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缴纳方式
承包商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承包商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险保单):根据系统提示,按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流程缴纳。
电子保险保单业务联系电话:15906706569。
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9年8 月19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审计检察部
联系人:陈小萍 电话:0570-3081162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256号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02-9
邮编:324000 邮编:3240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小邱
电话:13957019727 电话:0570-3380568
传真: / 传真:0570-3380578
2019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