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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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LYSG2023-234-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毛线拓宽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5-330825-04-01-40934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经项目业主同意招标人为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100%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本项目的0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起点位于山殿村至长生桥段(K0+000-K8+000),路线总长约8.00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增设慢车道,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0 米;中小桥5座,约164m;线外桥5座,约102m;涵洞约39道等。建设工期为26个月,审定概算工程费用23853.1398万元。

2.2 技术标准

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有关规定,本项目起点川山殿至长生桥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增设慢车道,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0 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

2.3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线、供电及照明工程及公交停靠站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保通设施(含修建、养护与拆除方案等)、其他工程(三改)等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价格清单、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等。

(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线、供电及照明工程、公交停车带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保通设施(含修建、养护与拆除方案)、旧桥拆除、其他工程(三改)等的施工完成、机电工程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4计划工期:26个月,其中:

2.4.1设计周期: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个月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附属工程按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4.2.施工工期:24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4.3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4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5 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施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或公路行业设计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相应工作,且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具备的资质(或资格)业务承接范围相对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同一投标人具备多项资质(或资格)的,允许承担多项专业工作内容;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但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2023年9月份)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含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月份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含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能扫码验证或提供可查询的网址,社保证明资料提供人数与扫码验证人数(或网查人数)不一致的以扫码验证(或网查人数)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进入主体登录查看CA锁办理指南。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白工,0571-56260889;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文本自行登录网址下载:https://share.weiyun.com/D4Zz6iAo)。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108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1023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02409:00(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编: 324400

联系人:叶先生

话:1876709169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902室

编:324400

联系人:冯先生

话:0570-7982622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