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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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监管办发〔202320

关于废止《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

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1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等文件“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考核办法》(衢监管办发〔2020〕14号)废止,原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自动解散。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衢监管办发〔2023〕20号关于废止《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