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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大厦阿里巴巴衢州客户体验中心(7层)楼内监控等设施安装工程
施工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0年9月4日09: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确定创新大厦阿里巴巴衢州客户体验中心(7层)楼内监控等设施安装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创新大厦阿里巴巴衢州客户体验中心(7层)楼内监控等设施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创新大厦阿里巴巴衢州客户体验中心(7层)楼内监控等设施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工期要求为1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审定预算价为768021元【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30000元(税前)】 元。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4以上2.1、2.2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外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承包商报名及报价资料的获取
3.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3.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190102/d93f8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4.交易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0.7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2缴纳方式
承包商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承包商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承包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交易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承包商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承包商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保函业务相关问题请咨询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
保险公司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18857012565。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071815370。
承包商如有违反法律法规、交易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4.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09 :30 时整,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报价文件应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报价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加盖承包商公章附后);
(2)表10.2.2-5 投标报价封面;
(3)表10.2.2-6 投标报价扉页;
(4)表10.2.2-11 编制说明;
(5)表10.2.2-12 投标报价费用表;
(6)表10.2.2-13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7)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
(9)表10.2.2-18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0)表10.2.2-20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表10.2.2-2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2)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3)表10.2.2-26 计日工表;
(14)表10.2.2-29 主要工日一览表;
(15)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6)表10.2.2-32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5.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
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承包商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
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要求、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取,规定如下:
本工程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费率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按21.72%计取、利润按10.4%计取、规费按30.63%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中值7.1%计取,税金按9%计取。
5.6本工程其他暂列金额为30000元(税前),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其他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7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8公示结束后,中选承包商须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评标办法:采用随机下浮率法(满分100分)。
①项目审定预算价为768021元【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30000元(税前)】元。
②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审定预算的100%(含)以下为有效报价,{即投标总价在768021元以下},高于费率报价范围的作否决其投标。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最佳评标价。
(3)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5)评标基准价:
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每0.5%一档)九档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
(6)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
(7)在有效报价中按商务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3名候选承包商,分数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各投标人按签到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签号,再随机抽取前3排名,抽取的第一个签号代表第1名,其他依次类推)。
(8)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9)未提供资格后审承诺书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10)报价在最高限价768021元【其中含其他暂列金额30000元(税前)】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或变更其他暂列金额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11)中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3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12)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13)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14)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项目开前后的注意事项
8.1制定防疫方案:返岗人员的排查;工地封闭作业;防疫物资准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水)。
8.2专人负责卫生防疫;设立隔离区间和应急车辆等。遵守衢州市防疫要求的规定。
8.3审查开复工条件:人员、材料设备、现场准备、各方确认。
8.4报政府部门备案。
8.5对民工进行防疫口头宣传(包括医用酒精易燃安全教育)。
8.6专职卫生员(可有安全员兼)做好日常防护。
8.7做好应急处置。
8.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1、报价文件格式(网上下载)
2、项目部人员配备表(网上下载)
3、合同主要条款(网上下载)
4、工程量清单(网上下载)
发包人: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邱 电话:0570-3380568
2020年8月13日